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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力盘活存量资金 精打细算过“紧日子”
时间:2021-11-25 16:08:49  来源:陕西省财政厅

  近年来,陕西省积极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强化举措兜牢“三保”底线,财政收支矛盾比较尖锐。为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保证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实,陕西财政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压缩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强化财政统筹,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各项重点工作做好资金保障。

  一、严控一般性支出,精打细算安排资金

  2021年,陕西财政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压减非刚性、一般性支出。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通过收回政策到期、压减任务减少、压缩执行进度慢和绩效评价较差的项目资金42.5亿元,全部调整用于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省级“三公”经费预算1.8亿元,较上年2.1亿元预算下降了14.3%,省级部门新增支出,一律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的方式统筹资金予以安排。

  二、大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统筹能力

  认真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收回当年未下达的省级专项资金、部门实户存量资金、部门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三保”及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等急需资金的领域。省级部门年底未支出的基本支出、“三公”经费不予结转直接收回。以审计整改为突破点,推进暂付款清收工作,通过主管部门督促、扣减财政补助资金等强有力手段追回借出资金。将存量资金规模纳入财政管理评价体系,严格落实部门存量资金规模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严格落实市区存量资金规模与转移支付安排挂钩机制。

  三、硬化预算约束,建立支出标准体系

  硬化预算约束,在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调整年度预算盘子,“先有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在预算执行中,除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确定事项外一律不予追加支出,对新增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优先调剂现有资金解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资产,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增加对部门年度资产购置审核环节,未审核通过的,不得纳入政府采购预算。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将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以重大决策为重点,根据支出政策、项目要素、物价成本、财力水平等,建立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

  四、常态化申报项目,提前谋划资金安排方向

  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提前研究谋划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支持重点,依托财政云项目库系统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常态化储备预算项目。将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通过提前储备项目,为后续资金下达及执行进度打好基础。将项目申报工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积极开展常态化项目申报的省级部门和市县在安排预算时予以奖励,对项目申报及评价滞后的省级部门和市县在预算安排时予以扣减。

  五、加快下达及执行进度,提升财政资金运行效率

  建立预算执行督办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启动各类支出事项,降低年终结余结转规模,避免形成资金沉淀。预算年度开始前,对于各类已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及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提前实施采购的,可在采购预算批复前按照“预采购”方式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对下达预算和执行进度较慢的专项资金,按照一定比例扣减,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并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六、以监督促管理,建立监督挂钩机制

  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业务流程,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促进预算管理为目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促进各种监督监管协同发力,依法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计部门的监督,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建立监管结果与预算安排衔接机制,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处理,真正做到以监督促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