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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省厅提出8项要求!
时间:2020-03-25 15:36:55  来源:秦住建

  按照中、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近日,省住建厅编印了《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梳理了城镇燃气、城市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供热、道路桥梁、环卫、园林绿化、照明等市政公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在做好行业安全管理方面应履行的有关职责,并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就有关工作提出8项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城镇燃气、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热、道路、桥梁、环卫、园林绿化、照明等市政公用行业点多线长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平安陕西建设上来,扎实履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查找薄弱环节,补齐监管短板,突出问题整治。

  ■坚决杜绝以会议落实工作、以文件落实文件、检查走过场、隐患问题一查了之、跟踪督办不力等形式主义问题;

  ■坚决杜绝检查不执法、执法不处罚、处罚不到位等安全监管“宽松软”问题。

  二、强化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近年来省内外市政公用行业发生多起社会影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如2019年10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一小吃店发生燃气爆炸,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市政和园林局等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存在漏洞,相关责任人被严肃追责问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行业运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导运营单位落实运营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经费物资投入、员工培训、事故防范和先期处置主体责任。

  三、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市政设施运行稳定

  各地要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管控,落实巡检维护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 突出抓好燃气经营企业以及餐饮、娱乐等场所燃气使用端安全行为监管。

  ● 定期监测供水水质,加大对“二次供水”的管理力度,抓好排水防涝设施汛前检查,健全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的井下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

  ● 密切关注城镇老旧供热管网、锅炉、换热站等设施运行状况,定期巡查管网。

  ● 严格执行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有关规范,定期检测评估;严格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抓好超高超重等车辆过桥监管。

  ● 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及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和环卫作业安全管理。完善城市公园和公共绿地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城市照明设施安全用电管控。

  四、突出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各地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是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要对照省厅编印的《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履职情况自查;

  二是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瓶装液化气行业、城镇燃气非法经营、无证经营以及餐饮、娱乐等场所燃气用户使用环节,城市供水水质、二次供水设施,老旧、破损供排水管网、检查井清疏、易涝积水点、污水处理厂各工艺区,城镇老旧区域供热设备设施,道路坍塌、地下管网漏水以及井盖等附属设施、道路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各环节及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公园管控措施、警示标志、公共绿地内的枯枝残枝,城市照明设施防触电漏电、防火灾等安全风险点开展拉网式排查。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履职能力

  各地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实际加强对各层次人员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对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员重点开展行业及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教育,增强维护行业安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促进安全管理和行业管理的有机融合。

  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单位负责人员重点开展安全规章、行业法规教育,使其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握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关键环节。行业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专业的安全生产运行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合格证书,持证上岗。要持续加强燃气从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确保严格按标准规范安全作业。

  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各地要结合行业特点,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要求,本着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的思路,建立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分级分工负责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岗位、班组、车间、运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全员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的制度机制,制定运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一览表。

  要健全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安全风险辨识制度,实施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及早切断隐患产生和转化成事故的源头;始终落实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排查制度,主动发现市政设施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治理销号闭环制度,切实提高防范和遏制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七、狠抓工作落实,推动行业安全稳定向好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采取动员部署、制定方案、摸清底数、建立清单、集中整治、督促检查、建章立制的工作方法,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行业底数一表清,安全隐患一表清,对隐患做到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细化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期间安全管控,落实资金,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实施挂账销号工作制度,坚决做到危险源不受控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放过。

  各地要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力度,将工作方案、行业底数和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人一览表于4月15日前以市(区)为单位统一上报省厅管理处,每季度末月月底前报送排查整治行动统计表、整改进展和工作做法,年底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八、加强应急值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要从应对“万一”出发,编修完善市政公用各行业重大事故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把各种可能发生的隐患苗头提前预想,把需要采取的相关措施提前预判,把实施预案的监督检查提前落实,明确固定的抢险队伍,确定安全责任人,配备必要的救急物资。

  积极做好重点时段(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时期)和敏感时期(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市政公用行业预警防范工作,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厅值班室电话:029-63915800),发生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发生。

  省住建厅:将加强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适时开展安全调研,对未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未履行监管职责、未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责任、未建立应急预案或可操作性不强、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及处置重大事故隐患、安全运营事故等行为,进行通报、约谈,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